招行海外上市细节待敲 暂拒伙伴谋划混业雏形
www.hqcj.com.cn 2006年04月04日
袁朝晖 证券市场周刊
据了解,新准则中对金融工具的会计要求与目前国内金融机构普遍采用的差异很大。按照专门针对金融工具的第32号和第39号新准则,所有企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金融衍生工具,都应当以市场价格或“公平价格”入账。为交易而持有以及其他指定的金融工具,其“公平价格”的变动都要计入利润表。这与目前国内金融机构主要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大不相同。
由于采用这种记账法将资产和负债以最新市价入账,在实务中很可能会产生极大的应用问题。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持有各类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合同、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的企业将会受到很大影响,而盈利也可能波动频繁。在信贷资产的拨备、信息披露、风险管理数据等方面,新准则也与国内会计准则区别较大。另外,这些新修订的准则,有的涵盖了以前未曾纳入原体系的财务报告事项,如以股权为基础的偿付;有的则是对现行准则作了改进,提高其质量和一致性,并达到与其他国家财务报告准则的进一步融合。
“这些工作都是近期的重点。”消息人士透露。
暂拒“伙伴”
另有消息人士称,全球最大的金融集团日本三菱UFJ金融集团正考虑在2006财年末之前向招行投资2亿-3亿美元,以便成为首家进入中国零售银行市场的日本银行。通过招行的分支机构网络发行信用卡和信托投资产品,将比三菱UFJ金融集团自己在华建立分支机构节省成本。
但兰奇否认目前与三菱UFJ接触,他表示,招行要发H股,各方投资者会有自己的想法。
此前,市场曾有传闻香港富豪李嘉诚、李兆基及郭炳湘等均有意入股招行,但此消息至今未获证实。
“招行对这个问题的兴趣不是很大。几乎所有的高层对此都没有冲动。”招行高层明确向本刊表示。
招行董事长秦晓表示,商业银行在境内上市并不能代替在香港上市。后者既可拓宽融资空间,也可让公司受到更严格的监管。招行是否引进战略投资者与推行国际化没有必然联系。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球财经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文不作为投资的依据,仅供参考,据此入市,风险自担。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环球财经网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