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实时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论坛 - 传媒 - 专题 - 博客
当前位置: 首页>>传媒频道>>中华工商时报>>正文
交通运输行业将实行新节能办法
www.hqcj.com.cn 2008-7-27 13:18:29     中华工商时报  
  
  从交通运输部获悉,《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已经公布,《办法》将于2008年9月1日起施行。2000年6月16日原交通部发布的《交通行业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同时废止。 

  《办法》所称节约能源,是指加强公路、水路交通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在公路、水路交通使用能源的各个环节,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路、水路交通节能管理体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部署、协调、监督、检查、推动节能工作。 

  《办法》特别强调,“禁止购置、使用国家公布淘汰的用能产品和设备,不得将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转让或者租借给他人使用。”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球财经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文不作为投资的依据,仅供参考,据此入市,风险自担。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环球财经网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收藏到 和讯 博采 百度】【打印】【 】【关闭
时政焦点

娱乐休闲

文章评论

请您留言

用户:

密码:
匿名发表评论不需要填写密码
请您发言时务必尊重网上道德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精彩推荐
  牛股推荐
  推荐企业
  招商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免责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免责声明,风险自负
证券技术支持:飞龙博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06 环球财经&飞龙博格. All Right Reserved.